登录名: 密码: 验证码: 9293
客户咨询热线:0315-2738258 13303155855
热门关键词:铁矿 锰矿 勘探设备 破碎机 磁选机 矿山 采矿设备 铬矿

学堂首页 矿权知识 地勘知识 采选知识 政策法规 行业标准 矿山管理 安全环保 投资指南 外贸指南
当前位置:首页矿业学堂外贸指南贸易术语 → CIP贸易术语买卖双方的主要责任
CIP贸易术语买卖双方的主要责任
http://www.ky81.com 时间:2009/2/27 16:15:13 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次数:2148
    一、卖方主要责任:
   
    1.卖方必须提供符合合同的货物和商业发票,或与商业发票具有同等效力的电子数据,以及合同可能要求的证明货物符合合同的其他证件。
   
    2.卖方必须自负风险和费用,取得出口许可证或其他官方核准文件,并办理出口清关手续。
   
    3.卖方必须自负费用,按照通常条件,订立运输合同,将合同规定的货物,按通常的方式经惯常路线,运至目的指定地点或其他合适地点。
   
    4.卖方必须自负费用,按合同约定办理货物保险,并使买方或其他对货物有可保利益的人有权直接向保险人索赔,以及向买方提供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
   
    5.卖方必须在约定的日期或期间内将货物交给承运人或其他人接管,或者若有后续承运人的,交给第一承运人,将货物运至目的地指定地点。
   
    6.卖方必须承担货交给承运人或其他人或第一承运人为止货物灭失或损坏的一切风险。
   
    7.卖方必须支付将货物交给承运人或其他人或第一承运人为止与货物有关的一切费用和因交货而产生的运费和其他费用,包括装货费和依据运输合同应当由卖方承担在目的地卸货费以及保险费、出口海关手续费、一切关税、税捐和其他费用。
   
    8.卖方在将货物交给承运人或其他人或第一承运人接管后,必须向买方发出交货通知以及为使买方采取通常必要的措施收取货物所需的其他通知。
   
    9.卖方必须承担费用,向买方提供通常的运输单据或具有同等效力的电子数据交换信息(EDI)。
   

[1] [2] [3] 下一页

关键字:CIP|买卖|双方|责任
【字体: TOP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您还有问题没有解决,请在下面提问
问 题:
内 容:
联 系 人:
公司名称:
电 话:
传 真:
手 机:
地 址:
邮政编码:
关闭
0315-2738258 13303155855 工作日:8:00-23:00
周 六:8:00-23:00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微信公众号
微信客服
X关闭